7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召开委党组会议和委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共15个部分、60条,分三大板块,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
其中,第十一部分第45条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7项具体措施。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
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
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1.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
从源头维护人民健康已成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任务。 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布,把健康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起“大健康、大卫生”理念,提出了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2019年6月,《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卫生与健康服务方式要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近些年来,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3年的89元。截至2023年末,全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数量达到了1.4万个。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成为工作重点。国家卫健委也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再提升5元,并开展推进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创新试点,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等新举措。
2.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也是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的重点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探索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和监管联动机制。 在政策协同方面,要加强党对深化医改的全面领导,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跨部门工作机制,使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目标一致、措施协同、落地有声,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 在信息联通方面,要把“三医”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费用一站式结算、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规范查询、远程医疗、异地就医等业务应用场景为重点,切实提高协同治理、运行评价等决策和服务能力。 在监管联动方面,治理医药领域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现象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强化部门联动,全链条加强监管,形成“三医”标准统一、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监管格局,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始终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目标。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已落地实施,基本覆盖医疗资源薄弱省份;县域医疗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已有1163家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超7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到基本标准。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对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巡回医疗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人员需求和服务频次。
4.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自取消“以药养医”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一直都是关注焦点。 《任务》第二项“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就包括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任务》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提到,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指导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5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 “三明医改中,医务人员的薪酬改革是他们最看重的部分。如果医务人员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薪酬得不到提高,医改也无从谈起。”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在《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表示。 2015年,三明市开始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在这一方案下,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员职工的平均收入从2011年的4.22万元提高到2020年13.37万元,平均薪资提升了3倍多。2021年,三明继续变革医疗机构薪酬分配模式,实施了“岗位职责薪酬制度”。三明医改的“操盘手”詹积富曾撰文介绍,“过去考核的是医疗收入多少,现在考核的是岗位职责履职得好不好,这是本质区别,是一次薪酬分配制度的彻底变革。”他披露的数据显示,职工平均年薪持续上涨,攀升至20.11万元,2022年医生最高年薪达到了58.28万元。 目前,四川、河北、安徽、江西、广东等地也在推行院长、科主任年薪制改革。 “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就是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所以我们要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薛海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把“两个允许”落到实处,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并且动态调整,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
5.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民营医院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决定》此次没有提出更多指导意见,《任务》里也仅提到制定促进和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各地方近两年的社会办医相关政策趋势主要体现3方面:引导社会办医做好专科补充;支持高水平、国际化社会办医发展;鼓励基层民营医院发展。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徐毓才指出,在深化医改的背景下,社会办医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发展要安全。不要犯颠覆性错误,包括依法执业和医保基金使用。 二是发展要规范。重视人才储备与队伍建设,引、育、用、留,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突出专(专注、专业、专科、专病)、精(技术上精益求精、管理上精细化)、特(服务上有特色)、优(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性价比制胜)。 三是眼光要远。直面慢性病和老龄化,延长服务链,防(医防融合)、治、康(康复医疗)、养(医养结合)、管(慢病管理,重视发现、有效管理,减少并发症、降低住院率)、护(失能老人护理,对接长护险)。 四是用好政策。积极主动应对而不是消极被动应付,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城市医疗集团、医防融合等。
6.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鼓励创新赋能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建设监督执法平台,通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高医疗执业活动监督执法效能及水平,探索应用数据模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和结果应用。 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联合发布《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统筹开展、一并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协同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制度建设,促进医药领域中各类机构和人员依法经营、守法运营、公益运行、服务群众,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7.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今年以来,针对创新药领域,政策层面持续释放积极信号。《任务》多次提及对创新药的支持: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制定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审评审批。 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关系人民健康福祉。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决定》第8条“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里也提到,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除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分,《决定》其他部分与医药相关的节录如下: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 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